各地、州、市地方税务局,大理、个旧市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推进和深化涉外税收征管改革的补充意
见》(国税发[1997]171号)转发你们,为加强我省涉外税收征管改革,请
各地结合我省深化地方税收征管改革的方案和实施意见,一并贯彻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和深化涉外税收征管改革的补充意
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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