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州、市外经贸局、经贸委、财政局、工商局、外管局、国税局、地税局、海关、
昆明高新区、经济开发区、滇池旅游度假区、瑞丽、姐告、畹町、河口边境合作区管
委会:
根据国家七部委《关于2003年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有关工作的通知》(外
经贸资发[2002]591号)精神,我省八部门将对全省外商投资企业实行一年
一度的联合年检工作。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2003年3月15日至5月15日为全省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工作时间。
其中:3月15日至4月15日为领表时间;4月16日至5月15日为各年检部门
集中受理时间。省级审批的企业联合年检地点设在外商投资服务楼。财政部门的年检
工作按外商投资企业财务隶属管理级次分级进行。各地州市联合年检地点由各地自行
确定。为方便企业,能在一个地点进行年检的,要尽量实行联合年检。
二、请各地严格按照国家七部委文件精神工作,履行其职责,采取有效措施,在
去年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年检的参检率。
三、各地外资审批部门目前已实现网上审批,请随时注意网站(www.hi-safe.com)
公布的变动信息。有能力的地区要推进企业网上年检,通过改进数据录入方式等形式,
提高工作效率和数据的准确性。
四、加强年检数据的统计分析。分析内容包括:1、2002年底本地区企业累
计数、注销数、吊销数、不合格企业数;2、企业应该出资,而未出资的原因及采取
的措施;3、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的问题或亏损的原因;4、“两类企业”数。
五、各地联合年检牵头部门(或负责年捡数据输入计算机汇总部门),请将你地
区汇总数据于5月30日前报省外经贸厅。
六、经贸部门、国税、地税部门按属地原则自行安排年检工作。
七、有关全省2003年联合年检情况可查阅省外经贸厅网站
(wvw.boftec.gov.cn)。
附件: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
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2003年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
有关工作的通知
(3)
失效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