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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法规

云南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云南省经济贸易委员会、云南省财政厅、昆明海关、云南省国家税务局、云南省地方税务局、云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家外汇管理局云南省分局关于转发国家七部委《关于2003年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有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03-03-31     浏览次数:

各地州、市外经贸局、经贸委、财政局、工商局、外管局、国税局、地税局、海关、

昆明高新区、经济开发区、滇池旅游度假区、瑞丽、姐告、畹町、河口边境合作区管

委会:

  根据国家七部委《关于2003年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有关工作的通知》(外

经贸资发[2002]591号)精神,我省八部门将对全省外商投资企业实行一年

一度的联合年检工作。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2003年3月15日至5月15日为全省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工作时间。

其中:3月15日至4月15日为领表时间;4月16日至5月15日为各年检部门

集中受理时间。省级审批的企业联合年检地点设在外商投资服务楼。财政部门的年检

工作按外商投资企业财务隶属管理级次分级进行。各地州市联合年检地点由各地自行

确定。为方便企业,能在一个地点进行年检的,要尽量实行联合年检。

  二、请各地严格按照国家七部委文件精神工作,履行其职责,采取有效措施,在

去年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年检的参检率。

  三、各地外资审批部门目前已实现网上审批,请随时注意网站(www.hi-safe.com

公布的变动信息。有能力的地区要推进企业网上年检,通过改进数据录入方式等形式,

提高工作效率和数据的准确性。

  四、加强年检数据的统计分析。分析内容包括:1、2002年底本地区企业累

计数、注销数、吊销数、不合格企业数;2、企业应该出资,而未出资的原因及采取

的措施;3、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的问题或亏损的原因;4、“两类企业”数。

  五、各地联合年检牵头部门(或负责年捡数据输入计算机汇总部门),请将你地

区汇总数据于5月30日前报省外经贸厅。

  六、经贸部门、国税、地税部门按属地原则自行安排年检工作。

  七、有关全省2003年联合年检情况可查阅省外经贸厅网站

wvw.boftec.gov.cn)。

 

附件: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

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2003年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

有关工作的通知

                                                                       (3)

失效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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