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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切实做好恢复提高部分成绩优异的高级工程师职务工资工作意见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1999-11-29     浏览次数:

1999年11月29日 川办发[1999]78号

 

  省人事厅《关于切实做好恢复提高部分成绩优异的高级工程师职务工资工作的意

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四川省人事厅关于切实做好恢复提高部分成绩优异的高级工程师职务工资工作

的意见(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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