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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国税局四条措施落实效能政府“四项制度”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10-06-25     浏览次数:

    为切实提高机关行政运行效能和依法治税工作,楚雄州国税局认真落实行政绩效管理、行政成本控制、行政行为监督、行政能力提升“四项制度”,提高税收工作质量和效率,促进税收与经济协调和谐发展。 
    一是加强内部制度建设,促进税收工作落实。结合工作实际严格按照行政效能四项制度的内容,建立和完善税收行政绩效管理办法,机关工作联系协调机制、督查工作实施办法和财务管理等制度,坚持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规范办文、办会、办事流程,推行目标管理、跟踪督办、监督检查等工作机制,促进国税机关运转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形成较为完备的税收效能建设制度和机制,确保全州国税系统税收行政效能“四项制度”有效落实。二是加强内部绩效考核管理,促进税收工作效能提升。在基层实行工作效能积分考核,将效能积分考核与目标管理考核相结合,进一步细化税收管理和内部行政管理的奖惩机制,充分调动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提高税收工作效能。三是加强财务管理,促进行政成本控制。以加强国税系统部门预算管理为重点,加强行政运行经费管理、政府采购管理和办公用品领用登记管理、车辆及其电子产品等固定资产的修理修缮鉴定报批制度等一系列措施,落实行政成本控制管理,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的权限设置和监管,形成科学、规范、高效的行政运行管理机制。四是加强机关作风建设,促进工作能力提升。以“三读”活动、感恩教育和创先争优活动为载体,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大兴求真务实、狠抓落实、爱岗敬业、勤钻业务、开拓创新的工作作风,严肃工作纪律和廉政纪律,提升依法治税工作能力,以实作风、硬作风、细作风促进工作能力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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