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江县国税局车辆购置税收入创历史新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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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9-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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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09年12月10日,绥江县国家税务局共组织车辆购置税264万元, 比上年同期增长了386.66%,完成年计划60万元的440%,车辆购置税税收收入创历史新高。
一是县委、县政府领导重视,将绥江车主购置车辆后只能在昭通或四川宜宾缴纳车辆购置税、办理落户手续的权限,积极争取绥江也能办理,方便车主缴纳车辆购置税和办理落户手续。绥江县国家税务局2009年共办理征税车辆3274辆,其中:摩托车1765辆,汽车292辆,其他车1217辆。
二是加强车购税管理工作,努力提高车购税数据采集质量,及时准确采集车购税计税价格和及时采集分析“一条龙”异常发票信息,深化机动车辆税收“一条龙”管理。今年9月,一户企业有两份发票低于最低计税价格,税务机关对纳税人进行了约谈后,纳税人主动到税务机关补缴税款,按其实际销售价格共补缴增值税215.04元。
三是加强与交警部门协作,定期召开联协会议,分析和解决车辆购置和落户中的问题,特别是交警部门坚持车主缴纳车辆购置税后才办理落户手续,有效防止车辆购置税的漏征。
四是提高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对前来办理车辆购置税的纳税人,除因网络原因不能及时办的,都及时办理,做到热情、周到,使纳税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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