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甸国税局扎实开展2010年个体税收核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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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0-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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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大个体税收征管工作力度,提高个体税收征管工作质量和效率,我局结合鲁甸国税工作实际,扎实开展2010年个体税收定额核定工作,截止1月10日,共核定个体户500余户,其中,按月纳税户60余户,核定应纳税额合计30余万元。具体措施如下:
一是积极宣传,为税收定额核定工作奠定坚实基础。我局本着早准备、早宣传、早落实的原则,在2009年12月初,就向纳税人发放了税收核定的宣传资料,宣传内容涵盖税率、申报方式、核定依据、邮政储蓄存款地点、索取税票的时限等,让纳税人心里有了一本明白账。
二是组织精干队伍,有重点地选择一部分纳税人进行典型调查,采集纳税人的房租、销售额、各项税费支出、雇用人数等,为税收定额核定提供科学、准确的依据,做到公平核定、公正核定、准确核定。
三是打破以前由管理部门提意见县局审批的惯例,积极邀请纳税人代表和特邀兼职监察员对去年的税款核定工作进行评议,对个体税收核定工作提出建议和意见,征纳双方面对面进行互动交流。
四是对纳税人的经营情况进行详细剖析,对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变化,需要进行税收定额调整的纳税人,管理员必须提出相关依据,提出核定意见,然后由分局集体审核,并组织人员进行核实,再进入核定程序。
五是将双定户核定结果通过电视和政务公开栏向社会进行公示,在核定结果生效前就与纳税人见面,彰显了税收核定的合理性和公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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