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阳区财政局为确保全区242个农村中小学106000名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顺利实施,确保1600万元营养改善资金专款专用,与教育局联合制定了《昭阳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严防学生营养专项资金“跑、冒、滴、漏”。
一是强化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要求学校定期公布经费账目,配餐食谱、数量和价格,以及享受补助学生名单、标准等信息,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严禁“克扣、截留、挤占和挪用”,严禁补贴教职工伙食和其他学校公用经费支出。
二是健全财务机构,加强会计核算。加强学校财务管理,加强食堂会计核算,健全内控制度,确保资金安全、规范和有效使用。
三是健全信息系统,完善管理体系。督促教育局建立了实名制学生信息管理系统和学生营养健康监测评估系统,严格学生学籍管理,建立学生信息化平台,确保学生学籍信息真实、完整。
四是实行问责制度,确保营养达标。强化问责,实行“谁使用、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度,对截留、挪用学生营养改善工程专项资金及因工作失职、渎职等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责任人依法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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