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宁县里达镇按照“四强化”要求,从筹资筹劳、资金管理、项目管理、监督检查等方面进一步做好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
一是强化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工作。要求各村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量力而行、民主决策、规范管理的操作程序开展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由镇农经站、财政所负责对村级范围内筹资筹劳进行审查、监督和管理,将“一事一议”所有程序记录和原始材料汇总归档,建立“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档案。
二是强化财政奖补资金管理。财政所负责对财政奖补资金的监督和管理,项目资金专设账户,专人管理,专项核算,坚持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原则,按项目进度报账拨付,确保财政奖补资金的安全有效运行。
三是强化项目管理。按照“规划先行,有序推进;先议后筹,先筹后补;因地制宜,量力而行;公开公示,阳光操作”的原则,加强对各村上报的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的规划、申报、审批、实施、验收、管护、资金兑付等环节管理。对开展一事一议申报奖补的村,实行镇级初审后,报县综改办,镇、村两级对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档案,实行分类分年汇总、归档,做到一项一卷。
四是强化监督检查。成立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工作督查组,定期或不定期对资金使用和工程建设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对督查中发现的各种问题责令限期整改。在项目资金监管方面,采取纪检、财政等部门联合监督检查机制,加强了对资金使用和项目建设的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