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单边预约定价安排适用简易程序有关事项的公告》。公告规定,自9月1日起,符合条件的单边预约定价安排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包括申请评估、协商签署和监控执行3个阶段。
预约定价安排是跨国企业就其未来年度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和计算方法,与税务机关按照独立交易原则协商、确认后达成的协议。实务中,绝大多数预约定价可以分为双边和单边两类。双边预约定价安排涉及境内外双方税务主管当局,单边预约定价安排是我国税务机关与企业共同达成的安排。
据介绍,预约定价安排是跨国企业获取税收确定性的重要工具,也是稳外资、稳预期、优化营商环境的具体措施。资料显示,2005年~2020年,我国税务机关共签署单边预约定价安排116例,其中约50%的案件谈签耗时1年以上,平均耗时2年。
今年以来,作为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的具体措施,税务总局将简化单边预约定价安排作为切入点,在广东、深圳税务部门开展试点,探索有效提升纳税人获得感的服务优化举措。
在深圳的试点工作中,2户试点企业的预约定价安排程序由6个阶段压缩为3个阶段,并在6个月内完成谈签,帮助2户企业达成未来5年约36.5亿元收入的税收确定性。“单边预约定价安排简易程序的创新服务举措,让我们对未来年度的税收成本有了明确的预期,进一步增强了我们在华经营的信心。”试点企业之一、金门建筑信息顾问(深圳)有限公司财务经理吴迪说。
业内人士表示,公告将简易程序覆盖更多跨国企业,一方面可以引导企业选择单边预约定价安排,快速获得税收确定性,保障其在中国的持续经营;另一方面,税务机关可以提高案件解决效率,让更多企业享受税收红利,切实为纳税人办实事,助力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毕马威税务服务有限公司合伙人钟国华表示:“公告的发布对于主动寻求税务合规和确定性的跨国企业是重大利好消息,谈签流程的简化,时间的压缩,有助于跨国企业在当前错综复杂的国际环境下快速获得税收确定性,提升跨境运营综合竞争力。”
税务总局国际税务司副司长周怀世表示,税务总局将密切关注政策执行情况,坚持问题导向,实现从无差别服务向个性化服务转变,切实帮助企业降低跨境交易税收遵从成本,助力企业将更多的资源投入经营发展,服务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