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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无形资产筹划可节税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08-11-25     浏览次数:

 纳税人的营业额即为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向对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确定营业额是利用应税项目定价的营业税避税筹划的关键。如果企业从避税出发,可将技术转让费隐藏在设备软件,多收设备价款,少收技术转让费,可节省营业税。
        西宁某机械有限公司向西海镇S实业有限公司出售G型生产线一套,同时进行技术转让,合同总额头1800万元,其中设备款为1200万元,专有技术费500万元,专用技术辅导费为100万元。因此,按照现行最新的税规定,西宁机械有限公司应纳营业税为:
        应纳营业税额=(500+100)× 5%=30(万元)
        西宁机械有限公司财务部长刘先生认为,企业总共收到1200万元款项,对它分项意义不大,因此建议销售部签订合同时,将专有技术费500万元和专用技术辅导费10万元合并到设备价款中去,其他服务同样提供给西海镇S实业有限公司,仅此项筹划,企业可合法避税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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