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接减轻税收负担
纳税人对直接减轻税收负担的追求,是税务筹划产生的最初动因。直接减轻税收负担也是税务筹划所要实现的目标之一。
企业法人首先是一个经济组织,对货币资金的需求贯穿于经济组织的整个生产过程,而生产经营的目的就是经济利益的最大化。因此,可以说,企业法人对经济利益的追求是第一位的。对经济利益的追求构成企业法人全部需要的主干。既然企业法人对经济利益的追求是第一位的,那么企业法人纳税人以及推而广之全部法人纳税人对经济利益的追求也是第一位的。经济利益最大化的实现,不仅要求总收益大于总成本,而且要求总收益与总成本之间差额的最大化,在考虑货币时间价值的情况下,为总收益现值与总成本现值之间差额的最大化。要实现经济利益的最大化,就要使得总成本最小化。税收是企业的一项费用支出,税务筹化是实现总成本最小化的途径之一。
(二)获取资金的时间价值
资金是有时间价值的。纳税人通过一定的合法的手段将当期应该缴纳的税款延缓到以后年度缴纳,以获取资金的时间价值,也是税务筹划目标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之一。
资金的时间价值是指资金在经历一定时间的投资和再投资所增加的价值。既然货币具有时间价值,尽量减少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以延缓当期的税款缴纳就具有理论与现实的意义。虽然这笔税款迟早是要缴纳的,但现在无偿地占用这笔资金就相当于从金融部门获得了一笔无息贷款,其经济效用是非常大的。而且从理论上讲,如果企业每期都能将后期的一笔费用在当期列支,或每期都能将当期的一笔收入在下期计人应纳税所得额,则每期都可以使一部分税款缓纳,相当于每期都获得一笔无息贷款,即每期都可以用新"贷款"偿还旧"贷款",则相当于一笔永远不用清偿的贷款。
税款对于纳税企业来说,是一项费用支出。因此,在以提高经济效益为最终目的的现代企业中,经济纳税成为会计的职能之一。这一职能的作用主要是通过企业的税务筹划来实现的。
(三)达到涉税零风险
通过税务筹划对企业的纳税行为进行优化,一方面可以合法减轻企业的税负,另一方面也可以规范企业纳税行为,消除纳税风险的隐患,达到涉税零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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