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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方面的税务筹划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08-10-30     浏览次数:

企业的收入分为营业收入和非营业收入。营业收入是企业收入稳定和主要的来源,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非营业收入是与营业活动无关的其他收入,包括营业外收入和投资收益。

 

()营业收人税务筹划要点

 

营业收入的税务筹划主要应从两个方面着手:一是合理决策收入确认的时点;二是选择正确的计量方法。收入时点的确认,实质是确定何时为收入实现的标准,税法承认的时点既有权责发生制原则,也有收付实现制原则。计量方法的选择,实质是收人计价的决策,为了防止不合法避税,税法对明显脱离市场价格标准的收入金额制定了限制性条款。

 

(1)收入实现的时点确认。一般而言,内销业务以发货时为确认标准;外销业务以海关放行并开出发票为确认标准。企业为减少当年收入,可将销售时点合理推延。

 

收入的确认以合同法为主,所以在签订合同时,应注意收入时点的确定。

 

(2)转让价格的适当运用。公司在工程转包方面可以在税法的尺度下,适当运用转让价格进行税务筹划。

 

国家税务总局为了规范企业集团(尤其是跨国企业集团)通过价格转移的方式来避税的行为,已经出台了有关的政策。虽然这个政策的出台目前主要是针对三资企业,但采用这种税务筹划手段还是要谨慎。

 

()长期工程的税务筹划要点

 

《企业会计准则》和税法都规定:长期工程项目收益的确认有两种方法:完成进度法和完成合同法。完成进度法对于跨年度的长期工程,是在每年年终决算时按建筑工程完工进度的百分比确认损益;完成合同法则是在工程合同约定完工之日,即委托方验收之日确认损益。

 

长期工程税务筹划基本要点为:

 

(1)延缓确认工程利润。采取完成合同法确认损益比较有利。

 

(2)选择有利组合。有多项工程同时进行时,如果各项工程有盈有亏,可以分别采取不同的损益确认方法,以获取盈亏互抵的节税效益。

 

(3)慎选完工比例。完成合同法计算所使用的进度是指完工比例。在实务中该比例有以下几种:一是工程成本比例;二是工程工作量比例(工时);三是工程实物量比例(投料);四是工程价款比例(收入)。在必须采取完成合同法的情况下,应尽量选用工程利润能够延缓实现的方法,以避免提前纳税。

 

(4)掌握物价变动。若建材价格变动较大,且是持续上涨趋势时,若采取完成进度法确认损益,会在初期承认利益,完工年度则因成本上升而承认损失,不但要先缴税,完工时的亏损又可能推后扣抵,丧失部分利益。因而,此时采取完成合同法为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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