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业节税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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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8-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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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企业节税重点在于确定营业额,并尽可能在合法范围内使其计税依据最小化。
(一)境内运输节税
运输企业直接用营业额乘以税率计算应纳营业税税款。因此,从事国内运输的企业,在税率方面几乎没有节税的余地,其节税的关键在于营业额的确定。
(二)将货物或旅客从境内运往境外节税
如果运输企业将货物或乘客直接运往目的地,用营业额乘以税率计算缴纳营业税税金。如果运输企业在将货物或乘客运往目的地的过程中,先将货物或乘客运往境外某地,然后委托境外企业将货物或乘客从该地运往目的地,在这种情况下,以全程运费减去付给境外承运企业运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然后依此计算营业税税款。这样,企业节税就有了机会,其一般纳税筹划方法为,与外国合伙人合作,扩大国外承运部分的费用,然后通过其他形式再弥补,从而达到减少应纳营业税的目的。
例如,某工厂和一运输公司签订一项货物运输合同。合同规定,运输公司负责将工厂货物运往某国B地,总运费为100000元人民币。该运输公司将货物运往某国A地后,委托该国另一运输企业,将货物运往B地,同时支付运费20000元。该运输企业该项业务应纳营业税为:
(100000-20000)×3%=2400(元)
如果支付国外运输企业不是20000元,而是40000元,则可节税600元(100000-40000)×3%=1800(元)
(三)不征营业税的情况
将货物、旅客从境外运往境内,或者将货物从境外某一地运往境外另一地方,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行为发生地判别原则,上述行为没有发生在中国境内,因此不用缴纳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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